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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光荣榜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2017年1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获河北省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创新项目大赛入围奖。(荣誉奖牌)

二、2017年2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6年度综合考评先进单位”。(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荣誉奖牌)

三、2017年2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四、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武安市总工会评为“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武工20171荣誉奖牌)

五、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六、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七、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八、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九、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十、2017年3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武政法〔2017〕12号)

十一、2017年4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武字〔2017〕16号)

十二、2017年4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武字〔2017〕16号)

十三、2017年4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武字〔2017〕16号)

十四、2017年7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检察日报微信)

十五、2017年8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奖牌)

十六、2017年9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优秀领导班子”。(武字〔2017〕54号)

十七、2017年11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在河北省检察机关“提质提效,文明司法”创建竞赛活动中被评为第四周期“创建竞赛先进单位”。(河北法制报、河北检察微信)

十八、2018年2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二0一七年度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奖牌)

十九、2018年2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综合考评先进单位。(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二十、2018年2月,武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二十一、2016年12月,杜建平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评为“第九届优秀通讯员”。(荣誉奖牌)

二十二、2017年2月,黄亚军同志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院优秀检察长”。(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二十三、2017年2月王庆华同志被邯郸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基层院优秀班子成员”。(2016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二十四、2017年3月,李学军同志被邯郸市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评为“优秀”等次工作队员。邯乡建办20173

二十五、2017年3月,刘建平同志被武安市总工会评为“2016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武工20171荣誉证书)

二十六、2017年3月,刘建平同志被武安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荣誉证书)

二十七、2017年3月,王庆华同志被评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二十八、2017年3月,马丙杰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二十九、2017年3月,刘学军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2017年3月,王彦增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一、2017年3月,孔彦斌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二、2017年3月,张晓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三、2017年3月,籍晓丽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四、2017年3月,郝红江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五、2017年3月,张红伟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六、2017年3月,张亚洁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武政法〔2017〕12号)

三十七、2017年4月,王晓华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武字〔2017〕16号)

三十八、2017年4月王泽华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武字〔2017〕16号)

三十九、2017年4月李刚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评为“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武字〔2017〕16号)

四十、2017年6月,李学军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组织部评为“驻后进村优秀工作队员”。(武组字〔2017〕22号)

四十一、2017年8月,杜建平同志《说说共产党人的“赶考”》被中共武安市委组织部评为一等奖。(武组字〔2017〕46号)

四十二、2017年8月,崔学如同志被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法警总队评选为河北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人才库师资人才。(荣誉证书)

四十三、2017年9月,申献军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优秀领导干部”。(武字〔2017〕54号)

四十四、2017年9月,王庆华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优秀领导干部”。(武字〔2017〕54号)

四十五、2017年9月,刘学军同志被中共武安市委、武安市人民政府评为“2016年度优秀领导干部”。(武字〔2017〕54号)

四十六、2017年11月,刘魁帅同志在邯郸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邯郸市院内网信息)

四十七、2017年11月,马丙杰同志在《基层检察院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的问题和对策》被中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评为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三等奖。(荣誉证书)

四十八、2018年2月,王庆华同志被评为邯郸市检察院评为基层院优秀班子成员。(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

四十九、2018年2月,韩建军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冀检政〔2017〕46号)

五十、2018年2月,马建其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冀检政〔2017〕46号)

五十一、2018年2月,冯宏杰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侦防能手人才。(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冀检政〔2017〕46号)

五十二、2018年2月,王红芳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侦防业务竞赛标兵。(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冀检政〔2017〕46号)

五十三、2018年2月,刘建平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能手人才。(2017年度全市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光荣册、冀检政〔2017〕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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