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安市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四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成为第一批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
近年来,我院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
走进办公大楼,节能环保的元素随处见:垃圾分类容器设施,电梯口和洗手间配备可回收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有关厉行节约、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
走廊的声控LED 灯柔和明亮、食堂里的厨具设备均贴有明显节能标志。“节约能源,人人有责”请随手关灯”夏季不低于 26°C,冬季不高于 20° ”“光盘行动,从我做起”
在电梯口、开关旁、办公室、食堂,处处可见节能主题海报,绿色节能的理念也早己融入机关文化中。
下一步,武安市检察院将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巩固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创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