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武安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效预防社会救助领域职务犯罪,武安市检察院与市民政部门共同开展社会救助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出台了《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武安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社会救助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是成立武安市社会救助专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预防工作实施、组织、指导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注重工作衔接,形成预防合力。
二是明确预防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在城乡低保、大病救助、特困救助、优抚等社会救助项目加强监督力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资质审核、审批发放等环节,建立完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构建常态化警示教育模式,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预防措施,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管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确保救助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