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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知情权”、保障“参与权”、落实“监督权”
时间:2015-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去年十月份全国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武安市检察院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基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该院改进查询方式、增加查询范围、制定相关制度、提升接待水平、拓展沟通模式。对于前来申请查询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按规定提供现场查询以外,利用案管大厅的触摸屏电脑仔细介绍、讲解如何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进行案件查询,尤其是帮助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绑定案件后在互联网上进行预约阅卷、申请听取意见、申请调取证据等操作;增加公开的范围,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和“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理由”以书面形式及时备份,通过案管大厅触摸屏电脑进行公开,方便相关诉讼参与人查阅和释法说理。制定《武安市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细则》。同时改进提升相关硬件设备的性能,拓展异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和预约的业务,使接待水平“更高、更快、更便利”,真正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在案管大厅公开武安市检察院微信、微博的公众号以及互联网客户端域名,并介绍如何关注和登录、如何向检察机关直接沟通和反映情况,方便诉讼参与人进行监督。与邯郸市78家律所建立定期联系和反馈制度,保障沟通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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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办铁案,援疆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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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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