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军检察长的批示要求,近日高检院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针对各地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适用、政策把握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指导意见,并以解答形式下发。武安市院接到发文后,检察长蔡玺高度重视,为抓好贯彻落实,即刻决定以召开检委会扩大会的形式传达学习。
2020年2月28日上午,武安市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组织各检委会委员、检察一部、二部员额检察官,综合业务部、政治部有关人员学习了高检院下发的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以及河北省院下发的关于全省经济犯罪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的分析报告等文件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玺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庆华、马丙杰分别领学。
会议重点学习了在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加强组织领导,如何发挥好领导、担当作用,检察机关主要对哪些涉疫情案件重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如何准确立案监督,办案中如何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如何有效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作用,如何妥善处理好依法办案与自身防控的关系,对于犯罪嫌疑人是确诊患者,或者疑似病人的,如何适用强制措施或者其他管控措施,如何做好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全省经济犯罪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下一步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通过系统学习,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办案方向,为解决当前办案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检察方案,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维护案件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提供了坚实保障。
会议还学习了河北省扫黑办关于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会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