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出于好意驾车载人去探亲戚,结果半道发生车祸,致使乘车人命丧黄泉,违章司机不但要赔偿死者家属的经济损失,而且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经河北省武安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交通肇事案件,武安市检察院经审查后,结合被害人家属的意见和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决定做不起诉处理。
2013年1月25日下午15时许,家住武安市武安镇的张某驾驶自家的冀DC9698型号轿车,载自己的好友王某去乡下探望王某的奶奶。当行驶至平涉线289公里加100米处时,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大型货车,向右急打方向盘,由于车速过快,造成王某死亡,张某受伤,车辆受损的后果。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张某积极地对死者家属进行经济赔偿20万元整,死者家属亦对张某的行为予以谅解。武安市检察院遂决定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