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疑到其家叫其吃饭的小姑子王莎对其有阴谋,要加害自己,便从卧室拿出一把剪刀将王莎的头部、颈部等多处扎伤,王莎因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后经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疾病司法中心鉴定:陈某某案发时为精神分裂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武安市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法院近日以被申请人陈某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2013年8月6日中午,陈某某小姑子王莎到其家摘菜并叫其回家吃饭,陈某某怀疑王莎对自己有阴谋,在答应去吃饭时,从卧室拿出一把剪刀,朝王莎头部、颈部、身上乱刺,王莎反抗未果,被陈某某骑在身下乱扎,邻居听到陈某某孩子惊恐的哭声后,到陈某某家里看情况,看到上面的一幕后,赶紧跑到街上叫人,后陈某某被邻居拦开。
公安调查取证过程中,陈父证实陈某某曾于2011年底住过精神病院,出院后一直有精神药物维持,案发前药用完了,还没来得及买,结果就发生了上面的惨剧。